2007年5月7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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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欲熏心合同诈骗 携款逃匿判处重刑
张仙寿

  现年30岁的严可举是江西省波阳县人,他高中毕业,头脑聪明、能说会道。因贪财心切,他竟动起了合同诈骗的邪念。
  2004年3月至7月,严可举、康某、李某三人在临海市杜桥镇杜前村租用厂房,办起明泰眼镜厂,采用先履行小额合同或履行部分合同的方法,骗得杜桥、玉环、宁波等地的眼镜配件厂等单位的眼镜加工设备、眼镜配件及其他款物,合计价值人民币660566余元。后携款逃匿。
  最近,临海市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严可举有期徒刑13年,并处罚金1万元。康某、李某也相继落网,得到应有的惩处。